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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排舞台剧举报浙高院院长

2015-08-12
来源:香港商報

   法院不明原因 卻急責舉報方

  【香港商報网訊】昨日,宋城集團執行總裁黃鴻鳴向中紀委實名舉報浙江高院院長齊奇失職瀆職、干擾司法公正,并排演舞臺劇,「漫天飛雪,百名竇娥跪地鳴冤,象徵司法公正的神獸獬豸被獵殺在地」,稱「如不實願承擔法律責任」。對於具體舉報內容,宋城集團總裁辦表示會選擇時機再公布。有媒體稱,三四年前,宋城與齊奇存在過經濟糾紛矛盾,但不清楚這與此次舉報事件是否有關系。

  對此,浙江高院昨日回應稱,不清楚對方為什麼舉報,并稱「對方是在作秀」。網友則表示,事實不清暫不議論。

  排演一部舉報舞臺劇

  宋城集團官網、微博等多個渠道昨日均發布了宋城集團執行總裁實名舉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的資訊,一同發布的還有一出「舉報舞臺劇」。有分析稱,為舉報專門排演了一部「舉報舞臺劇」,這在實名舉報歷史上十分罕見。

  在所配舞臺劇圖片中,在紅布做成的舞臺背景前,十多名女演員身穿紅衣,頭裹白布,舉手望天,跪坐於地,表情悲痛。而在舞臺營造出的「飛雪」氛圍中,「一頭象徵著司法公正的神獸獬豸被獵殺在地」。

  圖片下,是宋城集團發布的舉報內容,「十八大以來,中國的司法環境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但仍然有個別人知法犯法,已經成為涉及司法公正、契約精神、社會公平、社會和諧的問題。我向中紀委實名舉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我將對此予以全力配合!如有不實,宋城集團和我個人願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1小時內舉報人修改

  由於當時舉報信中未出現實名舉報人姓名,此事引起了媒體的質疑。在宋城集團官網「核心管理層」一欄中看到的執行總裁為黃巧龍,黃巧龍為宋城集團與宋城演藝董事長黃巧靈的弟弟,同時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他在2015年之前一直擔任宋城集團董事長與法定代表人。

  之后,宋城集團總裁辦稱,舉報人是黃鴻鳴。界面新聞發現,此時宋城集團官網上「核心管理層」中,黃巧龍的職務變為副董事長,執行總裁變為黃鴻鳴。黃鴻鳴未在上市公司擔任職務,宋城集團方面則不承認集團高管的職務在11日當天發生過變化。

  另據舉報方宋城集團公開的資料顯示,作為上市公司的宋城集團,是「中國最大的文化旅游集團之一」,并自稱為「中國文化航母」,總資產超過700億元。

  或涉經濟糾紛矛盾

  有報道稱舉報涉及一宗經濟糾紛,在浙江法院公開網,查詢到3份與宋城集團有關的判決,涉及兩起案件,分別是2011年黃巧靈與前妻離婚財產糾紛案,以及2009年中青旅旗下公司與宋城集團的經濟糾紛案。前一份判決由浙江省高院做出,黃巧靈前妻要求分割財產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后一個案件經歷初審與終審,宋城集團初審獲勝但終審敗訴。

  搜狐財經援引宋城集團原總裁馬根木的話稱,三四年前,當時宋城與齊奇就存在過經濟糾紛矛盾,但不清楚這與此次舉報事件是否有關系。

  齊奇為「陽光司法」倡導者

  據媒體公開報道顯示,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一直是「陽光司法」的倡導者之一。

  在2014年全國兩會上,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齊奇在接受采訪時曾力推「陽光司法」,對於浙江審判法庭裝設探頭的做法,他大力支持。

  浙江高院回應“正在核實”

  昨日,宋城集團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證實,舉報內容確實由公司發出,晚間將會發送詳細舉報信息統一答復。截至發稿,新京報記者未接到答復。

  昨日晚間,宋城集團官網已無法登錄。

  宋城演藝董秘董昕向新京報記者稱,宋城集團舉報齊奇源于宋城集團的一起經濟糾紛,但他并未說明糾紛的詳細情況。

  據《證券時報》報道,糾紛案涉及宋城集團在杭州蕭山區開發的奧蘭多小鎮底層商鋪產權,宋城集團因敗訴一直不服。

  新京報記者查閱公開信息看到,該樓盤于2011年3月25日開盤,目前為已售完狀態。

  11日下午,浙江高院新聞處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已注意到舉報信息,并將舉報信息向領導報告,但因事情發生比較突然,且宋城集團公開舉報的內容不詳細,浙江高院還不清楚具體情況,目前正在核實。

  记者观察:當陽光司法遭遇創意舉報

  11日下午,許多人的微博都被一條「行為藝術」的內容刷了屏:以打造主題公園而聞名的浙江宋城集團,編排了一出「杭州六月飛雪、百名竇娥鳴冤」的舞臺劇,實名舉報浙江省高級法院院長齊奇失職瀆職,干擾司法公正。如此「獨具匠心」又不失「專業」的舉報方式,在迅速掀起輿論發酵的同時,也不禁引發了許多網友的戲謔:如今連舉報的方式都這麼「高大上」,以后的舉報豈不都得變成創意的大比拼?

  申訴渠道仍存弊端

  網友的調侃固然不能當真,但其背后卻真實的反映出了如今中國司法制度層面上的一大弊病:司法申訴渠道缺乏。雖然事件的具體細節尚未得到披露,但是面對判決異議,即使像宋城集團這樣財大氣粗的上市公司都難以通過正常的制度渠道對判決進行申訴,而不得不采用網路實名舉報這種徹底「撕破臉皮」的「非主流」方式,再一次印證了如今司法制度中「申訴難」的制度弊病。公司尚且如此,更何況普通「草民」:就在同一天,貴州一位20年未曾認罪的「殺人犯」,最終因事實及理由均不成立而被無罪釋放。一位普通公民人生中最美好的20年時光,就這樣白白的被虛耗在因為制度不健全而導致的冤獄中,如此令人唏噓的故事,已經很多次地成為了中國司法制度弊端的悲劇注腳。

  公正社會需惟法至上

  而更為諷刺的是,宋城集團所舉報的浙江高院院長齊奇,恰是「陽光司法」理念的重要提倡者和司法改革的重要推動者。在其任內,浙江的法院系統曾因為行政訴訟政府部門敗訴率高居全國第一、裁判文書公開量全國第一,他因努力為浙江蕭山「張氏叔姪冤案」平反而受到輿論的多次稱贊。如今,連齊奇院長自己卻也深陷「舉報漩渦」,或許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來,他所推動的「司法改革」,并沒有從制度上產生實質上的普惠作用。

  其實,齊奇面對的境遇再一次說明了「把權力關進籠子」的重要性:只要官員的權力行使不受到制度性的約束,不管他在行使權力時抱有怎麼樣的崇高目的,不管他曾經做出過怎樣的優良政績,都難免會逾越權力應有的邊界。如今,浙江省高院已經表示正在核實相關情況,而中紀委也表示注意到了舉報的情況,希望對事實真相的調查,能夠在齊奇院長一直提倡的「陽關司法」理念下得以公平、公開、公正的進行。當「陽光司法」遭遇「創意舉報」,我們最需要的,仍舊是維護法律的最高尊嚴。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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