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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论反腐:将启高官“审判季”

2015-03-12
来源:新華社/中新社

周强表示,法院要严惩食品药品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土地出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将把重点目标锁定在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

        原标题:中国“两高”报告大篇幅论述反腐引人注目

  中国两家最高司法机关的负责人12日对腐败再下“战书”,宣示2015年将高举反腐利剑,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同时推动源头治理预防腐败。

  从两家机关高度统一的工作理念和重点选择的突破口来看,今年中国反腐斗争将继续保持高压势头,为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落实“四个全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分别作工作报告。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今年“两高”报告中关於反腐的大篇幅论述格外引人关注。

  两份报告中关於2014年反腐工作的统计显示,被依法查处的腐败分子人数延续了近年来的攀升趋势,职务级别更是显着提高。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件4.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7%和5.2%。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举国关注的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被依法办理,一些“小官巨贪”也被查处。

  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律师说,一年来检法两大系统在反腐败领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大提振了民众对廉政建设的信心。

  十八大以来,中共铁腕反腐、依法反腐、制度反腐让人印象深刻。但随着“打虎拍蝇”成绩单不断刷新,也出现了“反腐影响经济发展”的杂音。

  “两高”报告显然是对这一杂音的有力驳斥。中国反腐斗争将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深入开展,重点更加突出,方向更为明确,将有力地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护航”。

  周强表示,法院要严惩食品药品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土地出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将把重点目标锁定在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

  许多代表委员认为,这是既得利益藩篱牢固、不正之风为民众深恶痛绝的领域。重点查处这些领域的腐败案件,破除全面深化改革向前推进中的障碍,对保持经济社会发展非常有利。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法律与人文综合教研部主任刘哲昕说,发现腐败後,如不及时根治,是一种“讳疾忌医”的表现。以推动改革的名义使反腐迟滞,也是不科学的。“在一个有机的社会里,及时根除腐败毒瘤,保持机体的免疫平衡,有益於整个国家机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去年以来中国政府发起的海外追赃追逃行动在两份报告中也都有所体现。不论是追逃追赃还是审理程序,都将确保把外逃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是去年反腐工作的一大亮点。2014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30亿元。而检察机关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查办行贿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

  严打行贿犯罪契合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思路。草案一审稿中加大对行贿的惩处力度,新增了行贿犯罪条款,使“不敢送”有望成为常态,从而促进对腐败的全环节治理。

  在打击腐败犯罪的同时,司法机关内部的腐败问题也一直受到民众强烈关注。今年的“两高”报告在从严治院治检问题上都使用了“零容忍”一词。

  报告显示,全国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1人,同比分别上升126.5%、36.6%和120.6%。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04人,同比上升86.2%,此外还主动向社会公布29起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专家认为,司法机关清除“害群之马”的力度为历年来所罕见,并将长期持续下去。

  有境外舆论称,反腐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後会逐渐收手。对此,“两高”报告显示了一致的思路——反腐永远在路上

  曹建明表示,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周强说,最高法将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吴青代表说,高压反腐应一以贯之,避免腐败分子存有躲过风头就没事的侥幸心理,从制度上、法律上保持强大的威慑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生态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认为,下一步重拳反腐还需依靠更完备的制度保障,更紧密的协同配合,为国家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个“决不”折射最高审判机关鲜明态度

  周强在报告中六次提到“决不”,折射出中国最高审判机关对反腐败等问题的鲜明态度。

  “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这是周强第一次在报告中提到“决不”。自去年以来,中国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国际追逃追赃行动,多部门联合出击,一大批外逃贪官被缉拿归案,其中不乏最高法院的积极参与。在这过程中,外逃腐败分子依法审理程序新课题摆在最高法院面前,周强坚决地说,今年将完善这个程序,无论外逃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坚决绳之以法。

  “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还是在“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这一大章,周强又再次提到“决不”:“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等案件在社会上引起高度关注,中国法院果断出击,坚决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依法审理了包括前述案件在内的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尽管网络犯罪是近些来才出现的新现象,最高法院依法严惩网络犯罪的坚决态度说明,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步伐也在与时俱进。

  “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

  周强是在讲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时连续提到这两个“决不”的。对於规范这项工作,民众的呼声很高。

  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2014年初披露,引发舆论关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度被视为成为“司法公正之桶”的“短板”。为此,司法机关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

  行动成绩斐然,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各级法院去年对上述罪犯裁定减刑1.4万件,同比下降32.7%。裁定假释1501件,同比下降65.1%,对法定情形已经消失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1739人。一连串的数字可以看出,审判机关展现出对法外特权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

  “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

  周强同样连续提到两个“决不”,是在讲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时候。在今年的工作中,周强明确要求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

  不可否认,一些时间以来,法院一些案件裁判不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诉讼拖延、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中国最高决策层强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周强不仅提出的这两个“决不”,还表示将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司法行为,着力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传递出司法为民的“温度”。

        中国将启高官“审判季”

  从根本上说,“审虎场”与任何一个法庭相同,并没有其特殊的规章制度,然而由於被告人的特殊性,“审虎场”必须要有门规让办案者时刻警醒。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称,去年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检方报告一次性列举诸多落马官员并不常见。如此众多的省部级以上高官案件被查办也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一大批被打下的“老虎”或将陆续站上被告席受审。

  内蒙古原统战部长王素毅去年7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成为中共十八大後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首个获刑者,此案标志着落马高官将陆续进入“审判季”。横?在眼前的问题是,涉及“老虎”级落马高官的诉讼案件,基本都属於重大、疑难的刑事案,其社会牵扯面广,需要审判机关拿出更大的办案信心和决心。

  随着“打虎”审判季大幕拉开,“审虎场”的司法公信力将面临更为集中的实践考验。由两高报告观之,落马高官们不管在哪里受审,“审虎场”的门规已经清晰可见。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最高法报告在今年工作部署中将这句话为题单独列出一节,反腐从而成为审判机关单独一项,比以前更为重要的工作重心。

  周强厉言:“高举反腐利剑,对腐败犯罪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严惩。”中国首席大法官的措辞颇为犀利,每一位走进“审虎场”的办案者都应牢记。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审虎场”决不允许有制度例外,在任何一个法庭上,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也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毋庸置疑,进入高官“审判季”,审判机关不仅要有决心,办案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能力,真正做到依法公正审理案件。观察者指出,依法审判落马高官,对刑事证据的司法审查应掌握比一般案件更为严苛的标准,不能因为高官就人为放宽标准,放弃对司法公正的坚守。

  综观薄熙来、刘铁男、李达球等案件,法院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再到法院宣判,整个过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力彰显法治精神和司法正义。进入高官“审判季”後,能否持续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到依法公正审理审判仍然是关键。

  一个现实问题是,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甚至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陷入司法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具有广泛影响的高官审判更应该杜绝这些现象的出现。一组最新的数据显示,去年各级法院共结案处理各类违纪违法干警1937人,同比增长172.8%。法院加速净化自身系统力度可见一斑。

  为法官办案不受干扰,周强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关於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中国最高审判机关对司法腐败展现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无疑将有力促进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也为“审虎场”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环境。

  对落马高官的审判,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一个案件问题,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其社会影响广泛、法治昭示作用深远。外界必然会用法律的天平去衡量每一起案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成效也将在高官“审判季”中接受检验。

  周強:對于呼格吉勒圖等錯案十分痛心

  撒貝寧 :在過去的一年, 12個被糾正的冤假錯案,被很多人認為是過去的一年中國法治的一個坐標。最高人民法院是否也是在通過這些案件向全社會釋放一個關于法治的信號?

  周強:2014年最高法院監督指導各地法院,糾正了12起重大錯案。與此同時,全國各地法院通過再審程序,糾正了一千多起案件,這些措施都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重大部署的具體措施。也就是說做到有錯必糾,加強人權保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對于呼格吉勒圖等錯案的發生,我們十分痛心,教訓十分深刻。

  “對負有責任的辦案當事法官,要依法追責”

  撒貝寧:冤假錯案糾正之后,很多人感受到了司法公平正義的決心,但是也有一些聲音,說到好像這些案件發生在過去,是在一些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客觀原因占得比重更大等等。對這樣的聲音您怎么看?

  周強:首先我們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這是原則。

  不管這些案件是形成什么時間,有什么客觀原因,錯了,我們發現了就一定要糾正,這是我們黨的實事求是路線的體現,是法治精神的體現,是保障人權、保護人民的題中應有之意。

  案件糾正之后,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要分析產生這些錯案的原因有哪些。只有把這些原因找準,我們才能夠更加有效地防范新的錯案的出現。我們還要查找當時辦案人員有沒有責任,是認識上的判斷錯誤,還是枉法裁判。同時要對負有責任的當時辦案的當事法官依法追究責任。

  概括起來就是,有錯必糾,有責必追。

  源頭上防止庭審“走過場”

  撒貝寧:我們知道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一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那么在這個意見當中,有沒有對未來防范冤假錯案的出現做頂層的制度設計?

  周強:在最高法院出臺的《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意見》里面,有專項關于防范冤假

  錯案的內容。首先要加強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改革,我們總結那些錯案發生的一個原因,就是庭審作用的淡化,庭審走過場。所以要從源頭上要進一步完善,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這是根本的一個制度保障。

  與此相配套另外一個方面,我們要加強對非法證據的排除,進一步嚴格證據制度,那么只有這樣,才能使得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上,有客觀真實的證據作為依據,才能夠真正有效的防范新的冤假錯案(的發生)。

  撒貝寧:今年我們的《小撒探會》設計了一張心愿卡——“法治2015,我期待”。剛才您談到防范冤假錯案的出現,針對這個問題,2015年您的期待是什么?

  周院長:法治2015,我的期待是:讓罪犯受到應得的懲罰,讓每個人無罪的人不受追究,謝謝。

  事實+

  12起冤假錯案翻案平均需10年

  據統計,2014年糾正的12起冤假錯案的糾正方式,有9起由法院再審或二審改判,占到了75%,另有3起由檢察院直接撤回起訴,占到25%。12起案件,9個省份的各級法院共審理了58次,平均每起案件需審理近5次;當事人從被警方確定為犯罪嫌疑人到被法院宣告無罪或檢察機關撤訴后被取保候審,平均需10年時間。

  統計顯示,13名冤假錯案當事人中,4人一審被判死刑,5人一審被判死緩,1人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最終都因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法院宣告無罪或檢察院撤回起訴。2014年糾正的12起冤假錯案中,有9起是致人死亡的命案,2起搶劫案,1起非法買賣槍支案,絕大多數冤假錯案和偵查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刑訊逼供有一定關系,而有罪供述往往是他們被判有罪的主要證據。

  對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表示,錯案產生的主要原因是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無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樹立;司法作風不正、工作馬虎、責任心不強;追求不正確的政績觀,如破案率、批捕率等。究其根源,在于目前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設置不夠科學合理,不夠完善,沒有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

  兩高報告吹響中國新一輪司法改革號角

  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舉措,司法改革歷來是中國法治建設中最引人關注的領域之一。

  本世紀以來,中國已推動兩輪司法改革,當中共十八大提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時,人們發現體制內的修補式改革已接近極限,不能修補的問題多是機制體制性障礙。

  中國正努力通過在這個領域動更大的手術,以解決現實存在的司法不公問題,實現公平正義。最高法院、最高檢不久前都制定各自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分別出臺65項、42項具體改革任務。設立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檢察院,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等改革舉措陸續推進,“劍指”司法領域深層次障礙。

  上個月,位於廣東省深圳市的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敲響“第一槌”,最高法院工作實現“重心下移”,就地解決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打破地方限制。此舉便於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審理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在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主審法官制度等,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將主審法官負責制落到實處。

  更早以前,法院、檢察院系統在上海等地進行人財物省級統管等改革試點。從上海試點來看,探索建立“人財物統一管理體制”,“人員分類管理”等舉措有效減少外部干擾,提高司法機關獨立辦案的能力。同樣在這里,司法機關明確權力清單,推進“去行政化”,也為全面的司法改革積累了可推廣經驗。

  也是在去年,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掛牌成立,依法對跨地區案件實行專屬管轄。這是司法系統探索破解地方保護主義對審判工作干擾的一項重大改革性措施,有力解決一些當事人“爭管轄”和訴訟“主客場”問題,促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在各項司改舉措扎實推進的同時,必須指出的是,任何一項改革都涉及利益的重新配置,司法改革也不例外。有司法系統內部人士就向媒體直言,觸及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所以,絕不能低估司改阻力。

  比如改革後,司法人員分類管理使內部結構調整後面臨的崗位調整問題,人財物省級統管所帶來的“地方保護主義”被打破的問題,“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後,司改的主要執行者——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將面臨“削權”的情況,這些問題都涉及司法系統內部人員的切身利益,成為司改“絆腳石”。

  在當前中國社會進入矛盾凸顯期以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雙重背景下,新一輪司法改革重錘已經落下,利益藩籬阻擋不了改革洪流,領導層的研判能力和決策智慧也將備受考驗。

  應該清醒看到,改革者不僅要具備做大手術一樣的掌控能力,而且要有甘當“燃燈者”的品質,唯有如此,中國司法改革才能得到積極穩妥推進,去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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