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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国被选举为中纪委副书记

2014-10-25
来源:人民日报

刘金国资料图

  【快讯:刘金国被选举为中纪委副书记】人民日报记者姜洁消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25日在京举行。全会选举刘金国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刘金国简历:

  刘金国,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于河北省昌黎县槐李庄乡小港村,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4年高中毕业之后回村担任民兵连副连长,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历任村党支部书记,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3年9月,组织上选派他到河北省党校学习两年,后任刘台庄工委副书记、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中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共秦皇岛市委秘书长。

  1992年5月,任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

  1994年11月,任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1995年8月调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2年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3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05年4月21日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

  2009年8月任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督察长。

  2012年2月3日被评为“中国2011年度感动中国人物”。

  2014年2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纪委书记、督察长。

  后兼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曾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河北省优秀人民公仆、优秀共产党员、廉政公仆等荣誉称号。2010年,被国务院记个人一等功。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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