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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更「陽光」 普法更「直觀」 深圳大鵬辦事處首創「階段性告知執法」

執法更「陽光」 普法更「直觀」 深圳大鵬辦事處首創「階段性告知執法」

責任編輯:林梓琦 2023-04-06 10:04:50 來源:香港商報網

    整頓佔道經營和亂擺賣等違法經營現象一直以來是市容治理的棘手難題,因群眾不了解執法全過程,極易引發社會負面輿情,深圳大鵬辦事處首開先河,推出「階段性告知執法」,巧用「三面旗、一喇叭」,執法現場通過階段性提醒違法者,讓執法更「陽光」,讓普法更「直觀」,從而有效破解城管執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整體提升規範執法和文明執法水平,並極大提高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您好,您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這裏不允許亂擺賣,請您儘快搬離物品,規範經營」。近日,在大鵬辦事處鵬城社區路段大鵬辦事處執法人員首次採用「階段性告知執法」,勸告提醒兩位擺攤商販停止違法行為,同時,打出寫有「城管執法勸告階段」的藍色警告旗。經勸告無效後,商販依舊未撤離,執法人員再次勸告,同時警告旗也更換為 「城管執法警告階段」 的黃色旗幟。在幾經勸阻佔道商販依舊我行我素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將其亂擺賣貨物進行扣押,此時,黃色警告旗升級為寫有「行政強制實施階段」的紅色警告旗。在執法期間,大喇叭滾動播放《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有關禁止佔道經營和亂擺賣的管理規定,在視覺和聽覺上,營造良好的執法社會氛圍,增加百姓認同度,並藉助執法全過程以此向市民進行實景式普法宣傳。

    大鵬辦事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階段性告知執法」所採用的出示警告旗和喇叭宣傳的好處,就是讓當事人和周邊群眾直觀了解當前執法的程序和步驟,以此增強違法者配合度,同時也抓住了實景式普法的良機,以反面實例向過往群眾普法。在透明的執法程序和管理條例宣傳的雙向作用下,充分闡明法律依據,從而形成陽光的執法機制,引導社會輿論從「情」的感性回歸「法」的理性。(記者 羅國淮 通訊員 李若石 孫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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