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修訂公屋富戶政策,除了提高富戶需要繳交的額外租金,亦調整須遷出單位的入息限額水平。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今日(24日)在一個電台節目形容新政策是「組合拳」,既提高額外租金,亦提供措施鼓勵富戶向上流。
黃碧如指出,由於富戶是公屋租戶中較有能力的一批,收入已較為穩定,新政策鼓勵他們向上流,同時理順一些執行規則,例如租戶以「白表」買一手居屋或私樓,他們可以在簽好轉讓契約,在正式收樓後,才需要遷出,不用擔心買樓後,期間需要另外找地方租住,以等候收樓。至於新措施釋放到多少公屋單位,黃碧如說未有目標數字,但相信最起碼會有數百間。
另一名小組委員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則表示,新政策是「有加辣亦有加甜」,因為額外租金水平調高為2.5至4.5倍租,但相信公屋富戶仍然承擔得起。至於富戶自願遷出單位可保留綠表資格4年,盧偉國表示,即使相關租戶願意遷出,但置業可能需要時間考慮,認為是較人性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