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展開2個月諮詢。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早(7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差餉物業估價署本月5日首次收到2宗懷疑租戶被迫遷走的投訴,「劏房」業主稱單位想改裝做為「簡樸房」,因此要求現有租戶搬走。
何永賢提醒業主,「簡樸房」規管制度目前仍在諮詢階段,方案仍有可能會調整,要待提交立法會及作出最後審批的法例草案,才是「簡樸房」的最終訂立標準。對於有「劏房」租戶指,規管制度令租戶面臨很多問題,包括業主要求搬走,何永賢回應指,有需要搬遷的租戶可以聯絡社工隊,現時有6隊社工隊主動接觸租戶,協助如何進行搬遷。而過渡性房屋亦有很多選擇,部分位處市區,有需要的居民可在網頁瀏覽。
對於有關投訴個案的業主是否違反租管條例,何永賢說,要視乎個案詳情,當局過去曾協助租戶檢控470多宗個案。她強調,租戶的租住權受保障,包括業主不能濫收水電費等。
何永賢表示,政府非常有決心立法,爭取在明年中推出條例草案,並在明年內立法,明年底開始登記期,讓有意繼續做好「劏房」的業主可找專業人士認證,並在寬限期內完成裝修工程。她說,「簡樸房」的推進不會操之過急,亦非追求一蹴而就、一步到位,會考慮穏健時間表,立法後會有足夠登記期及寬限期予業主。
何永賢指,「簡樸房」的面積需不少於8平方米,而顧問在調研中發現,現時約26%的「劏房」不符合相關標準;若訂為10平方米,會多達一半「劏房」不合標準;若訂7平米,則約16%不合標準。因此,當局在制定相關面積標準前,曾會見政團及專業團體等,大部分建議面積訂在7至10平方米。她形容,團隊考慮過程像「社會壓力測試」,要考慮制度推行後會構成多少壓力、社會需多少時間消化不合規的「劏房」,最終決定以8平方米作標準,才可以達致逐步取締「劏房」。
彩虹邨重建後高度、地積比等仍有待商討
至於彩虹重建項目,何求賢表示,彩虹邨重建後的高度、地積比及道路網等仍有待商討,重建後應該會有50層高,認為目前建議的規模合適。至於如何保留邨內的彩虹牆等打卡勝地,她指一定會想辦法,將來在新彩虹邨內以另一種形式呈現。
讚羅淑佩能力高
房屋署前署長羅淑佩早前接任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曾與羅淑佩共事的何永賢指,與她共事16個月,合作處理過許多不同項目,包括規劃「簡樸房」規管制度,羅淑佩及其團隊發揮得很好。亦開心看到有更多女局長加入問責班子行列。
何永賢表示,好拍檔的感受像在扒龍舟,落漿後與拍擋互望一眼,船便向前行,大家一同起勁,互動性非常好。而羅淑佩能力高、性格活潑,人脈及人際關係都很好,本身也喜愛看表演,以往做過旅遊項目,與相關機構關係很好,相信以她的經驗,能跟新舊朋友良好合作,幫助她在文體及旅局的工作。何永賢祝賀對方在新崗位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