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28歲名媛蔡天鳳去年2月遭殺害及分屍,前夫鄺港智一家四口分別被控謀殺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而涉嫌協助鄺港智潛逃的遊艇公司男職員及無業女子,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日(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2人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開審,預計需時3天,2名被告續准各以5萬元現金保釋。
2名被告為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29歲、無業)。控罪指兩人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和與一名稱為「Ivy」的女子串謀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以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該「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經由非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2名被告昨日否認控罪。控方表示,已與男被告林舜簽署承認事實,料將再簽署第二份承認事實;而女被告潘巧賢亦於早前簽署承認事實。
控方指,將會傳召6至7名警員作供,當中部分警員會在庭上講述蔡天鳳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以及傳媒報道,有關證供將成為本案的背景。控方亦會於庭上播放2名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相關片段約3.5小時;辯方除2名被告外,暫沒其他證人。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定於2025年2月10日開審,審期3天,2名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