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正式印發實施。該管理辦法提出取消繳存門檻、豐富繳存方式等一系列措施,旨在進一步擴大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完善政策供給。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指出,新管理辦法主要有三大特點,即進一步擴大繳存覆蓋範圍,取消靈活就業人員繳存門檻設置;業務辦理更加便捷,繳存方式更加靈活;增加代扣代繳委託銀行,鼓勵委託銀行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上述文件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在蕪湖市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再需要提供當地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或農業戶籍證明。
考慮到靈活就業人員趨於年輕化和收入不確定性大的因素,蕪湖市開通靈活就業人員賬戶設立、信息變更、賬戶封存等全流程網上自助辦理渠道,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本市規定的月繳存額上下限範圍內自主確定月繳存金額,且每月均可申請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繳存金額超10億
此外,靈活就業人員代扣代繳銀行可選擇範圍擴大至市公積金中心現有17家合作委託銀行,通過分批在銀行網點增設住房公積金便民服務點,目前已在6家銀行共設立8個便民服務點。同時,鼓勵銀行針對穩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配套設計金融產品,形成政策合力。
據介紹,住房公積金在設計之初,主要是為解決城鎮在職職工的住房問題,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了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住房公積金制度未覆蓋群體。
鑑於此,蕪湖市在行業內較早開展了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探索實踐,分別於2013年和2015年先後出臺《蕪湖市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暫行辦法》《蕪湖市進城務工農民繳存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截止2024年7月底,蕪湖市已有2.05萬名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農民等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達10.6億元,8467名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達21.32億元。(記者 柏永 通訊員 吳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