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個憲法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具體措施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杜林、宋璟報導:12月4日是第五個憲法日。當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為民營經濟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具體措施。
江蘇省高院副院長李玉生表示,民營經濟是江蘇經濟發展的"主力軍",是江蘇科技創新的"主動力",是江蘇吸納就業的"主渠道"。為深入貫徹全省民營企業座談會精神,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相關部署要求,江蘇省法院黨組於11月30日召開專題會議,討論研究全省法院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措施,決定向全省各級法院下髮指導性意見。
據悉,此次江蘇全省法院將圍繞八個方面的內容實施具體措施,包括:堅持平等、全面、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司法理念;不斷加大民營企業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創新權益;推動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加強民營企業市場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公平有序參與市場競爭;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勝訴權益;提升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能力水平。
在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創新權益方面,江蘇省此次提出,對於看不準、弄不清、有市場、受歡迎的民營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在審理案件適用法律時,以有利於促進創新、有利於公平競爭、有利於消費者長遠利益為指引,科學對待、審慎處理。
對於部分民營企業由於互聯互保產生連鎖反應導致破產倒閉等問題,李玉生表示,江蘇法院將在案件審理中對於企業是否出於自願擔保進行區分。只要在法律上認定屬於自願擔保,企業要承擔相應責任。在具體案件中,法院也將以適當方式予以關注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