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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經適房上市交易要補交多少?9月1日起有變

2016-08-05
来源:星辰在線

  星辰在線8月5日訊(長沙晚報記者 黃汝兮)記者昨日從長沙市住房保障服務局獲悉:自今年9月1日起,根據有關文件要求,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補交土地價款的應收純出讓金標準將進行調整。調整過后,經濟適用房申請上市交易時,需補交的土地價款將產生變化。

  以現有的社會小區經濟適用房,最為普遍的土地等級“Ⅲ級”為例:調整前,應收純出讓金標準為509元/建筑平方米;調整后,應收純出讓金標準為726元/建筑平方米。應收純出讓金標準每建筑平方米上調了217元。若面積為100平方米、土地等級為“Ⅲ級”的經濟適用房申請上市交易,應補交的土地價款將由約 50900元調整為約72600元。新的應收純出讓金標準將在9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9月1日前繳交土地價款的,還是按照原標準收取。補交土地價款計算公式為:應補交土地價款=房屋產權建筑面積×應收純出讓金標準×(該住宅用地剩余出讓年限/住宅用地最高出讓年限)。

  據悉,此次調整,是長沙市自2013年啟動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以來,首次調整補交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價款的應收純出讓金標準。2013年1月5日,長沙市正式啟動了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工作。社會小區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在長沙市住房保障服務局提交申請資料后,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就可以領取土地價款繳交通知單,并繳費。已補交土地價款的經濟適用房,便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或辦理商品房產權證。

  2014年,長沙市已對各級別土地的基準地價進行調整,因此于今年9月1日起,長沙市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的純土地出讓金標準進行調整,各級別土地的純出讓金也相應進行調整。想要了解有關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相關問題的市民,可撥打長沙市住房保障服務局登記管理處電話0731-84662730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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