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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每年1000萬元獎補園區建設

2016-01-20
来源:華聲在線婁底

  華聲在線婁底訊(通訊員 顏紹平 廖永華 喻振華)為加快落實省政府“135”工程在婁底市的實施,順利推進婁底市“623”工程創新創業園區建設,在積極爭取省“135”工程獎補資金的基礎上,婁底市加大對創新創業園區的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力度,1月14日,婁底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推進創新創業園區“623”工程獎補辦法(試行)》(婁政發〔2016〕1號),明確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對標準廠房建設和新入駐企業給予獎勵性補助,以此提振企業投資信心,使更多更好的企業入駐婁底市園區。

  當前婁底市正處于轉型發展陣痛期,園區經濟的發展顯得尤為重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就在文件印發當天召開的“婁底市委經濟工作會議”上,市委書記龔武生強調“要把園區經濟擺到更突出的位置,破解現有園區規模不大、效益不好、體制不暢、保障不力等問題,把園區建設管理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市委副書記、市長李薦國強調“在培育產業項目中,要特別重視園區的建設管理和招商引資”。

  婁底市創新創業園區“623”工程即在全市已有園區范圍內建設創新創業園區6個,新建標準廠房200萬平方米,引進創新創業企業300家,是婁底市園區經濟發展的動力引擎,推進“全民創新、萬眾創業”的孵化平臺,對園區的整體建設發展具有引導和帶動作用。

  《辦法》明確了獎補的適用范圍為納入全市“623”工程的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南漣源經濟開發區、湖南冷水江經濟開發區、湖南雙峰經濟開發區、湖南新化經濟開發區和婁星工業集中區6個園區內符合條件的標準廠房和新入駐企業;獎補標準為每平方米10元,對標準廠房和入駐企業按“226”的方式進行;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制定申報程序細則;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等單位按職責負責評估驗收;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市創新創業園區“623”工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行監督管理;鼓勵各縣(市、區)參照本辦法制定支持標準廠房建設和鼓勵企業入駐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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