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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

2016-01-04
来源:湘西網

  湘西網1月4日訊(團結報記者 龍瑩 通訊員 袁桂香)2015年12月30日,湘西州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會議在吉首召開,正式啟動湘西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副州長艾可知參加會議。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參合人員,保障范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參保、參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按規定比例補償。

  2015年全州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24元(個人不需另行繳費),補償起付線為10000元,低保困難群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為5000元,以后年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我州大病保險運行情況,適時調整起付線標準。對參保、參合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費用分四段累計補償:3萬元(含)以內部分報銷50%,3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0%,8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0%,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年度累計補償金額不超過20萬元。未按相關政策分級轉診的降低支付比例。新農合對2015年度發生的大病進行追補,追補工作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從2016年5月1日起,對2016年度城鄉居民大病患者進行補償。

  艾可知指出,要充分認識到大病保險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州決策部署上來,把握重點,按要求開展好大病保險工作。要明確時間任務節點,優化承辦服務,加強醫療費用控制,強化醫保基金監管,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銜接。要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協作、政策宣傳,嚴格執紀問責,抓好大病保險的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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