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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省长副省长服务群众“制度化”明确具体目标

2014-05-25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 记者 黄庆松 报道:5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获悉,贵州省政府党组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挥省政府领导推动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制定了省长、副省长《扶贫帮困制度》、《联系高校工作制度》、《挂帮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制度》和《联系省重点项目制度》。

  《省长、副省长扶贫帮困和挂帮服务重点企业工作制度》明确:建立省长、副省长联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机制,每个省长、副省长联系一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点扶贫一个贫困乡镇;省长、副省长联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脱贫不脱钩。

  省长、副省长到联系点开展扶贫帮困,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理清联系县发展思路,重点走访扶贫对象、致富能人、村组干部、老党员等,真心体察民情民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当地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民生帮扶重点,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推动解决贫困农户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

  省长、副省长挂帮服务企业原则上一定3年不变,力争通过挂帮服务,在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项目建设、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上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挂帮服务企业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到2017年,实现挂帮企业年均增速超20%。

  《省长、副省长联系高校工作制度和省重点项目制度》要求:省长、副省长联系高校一定4年不变,每年到联系高校实地考察、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对高校和师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分类梳理,制定工作措施,逐一研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事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报省政府集体研究解决;联系高校的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

  省长、副省长联系省重点项目直至其竣工投产运营,非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的省重点项目一般不作调整;凡是省长、副省长联系的省重点项目都要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实行长期跟踪、动态管理,确保省长、副省长联系的省重点项目有效推进。

[责任编辑:劉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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