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蘭州市長袁占亭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和《蘭州市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貸款貼息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會議指出,融資難、土地使用制約大、企業分布集中度低、競爭力不強等因素始終制約著我市小微企業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原材料、員工工資等成本的大幅上漲,很多小微企業出現虧損,生存空間受到擠壓。為此,市政府決定在整合原有鼓勵支持政策的基礎上,出台《關於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從稅收政策、財政扶持、融資支持、人才引進、用地難、主體發展、轉型升級、開拓市場、優化環境、強化保障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以有效破解發展瓶頸,推動小微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會議要求,促進小微企業發展政策重在其針對性和操作性,有關方面要以是否見到實效作為衡量政策好與不好的標准,廣泛征求企業代表、行業專家、市直部門的意見、建議,把《實施意見》作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抓手,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激發非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抽樣檢查等方式,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和督查,為下一步完善政策提供依據。
會議決定對蘭州市2012年獲得甘肅名牌產品獎、並符合獎勵條件的蘭州海紅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進行獎勵。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蘭州市防汛工作責任追究辦法》。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