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評論指對從海外抵港人士實施強制檢疫新安排為放寬,特區政府發言人9日指出有關評論是出於誤解,政府一直以科學為本採取嚴謹的入境防控措施,包括登機前、到港後、檢疫期內及檢疫期完結後都有多次檢測,並按疫情適時調整,以建立外防輸入的抗疫屏障。
發言人表示,政府本月2日公布加強入境防控措施建立抗疫屏障,由9日起生效的高風險A組指明地區,屬原有的A1組及A2組指明地區,當中並無任何地區在新安排下被下調為B組指明地區,不構成把極高或甚高風險地區變成中風險地區。在新安排下,只有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接種疫苗紀錄的香港居民及其陪同的12歲以下子女可登機來港。他們抵港後須於機場作「檢測待行」,如結果是陰性,才可前往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期間接受4次檢測,並須於抵港第26天於社區檢測中心接受強制檢測。
至於新安排下的中風險B組指明地區,屬原有B組及C組指明地區,其強制檢疫期及檢疫安排與原有安排並無改變(即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未接種疫苗者21天,持有疫苗接種證明者可縮短至14天,再持有抗體陽性證明者可縮短至7天),不存在放寬這些地區來港的檢疫安排。新安排更加強了適用的相關登機及檢測安排,現時所有海外地區來港人士均須符合於登機前72小時內的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要求,已接種疫苗人士亦須於檢疫期完結後接受額外強制檢測要求(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
發言人強調,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不同地區的疫情,以風險為本為原則,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公共衞生因素(當地疫情、檢測率、疫苗接種率、旅客流量和實際輸入個案情況等),以及與本港社會經濟相關因素,按風險程度及視乎情況需要調整相關地區到港人士的登機、檢疫及檢測要求。(圖源: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