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答記者問。
問:10月1日起,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可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台陸委會對此聲稱居住證是大陸削弱其「主權」的「統戰」作為。對此有何評論?
答: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台的這項政策是進一步細化落實台胞同等待遇的一件好事、實事。
眾所周知,台灣居民居住證是祖國大陸為便利在大陸工作生活台胞享受基本公共服務而制發的身份證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2019年11月出台的《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為保障台胞在大陸依法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險權益,無論是已就業台胞,還是尚未就業的台胞,都可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台胞參保後,如果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大陸的,既可選擇保留賬戶,以便再次來大陸就業或居住時繼續繳費;也可選擇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係,一次性提取社保個人賬戶儲存額。已在台灣地區參保的台胞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參加大陸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些靈活務實的做法,是大陸主管部門在認真聽取和積極研究台胞意見基礎上作出的安排,充分體現了大陸各有關部門不斷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政策措施,全心全意為台胞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民進黨當局對大陸方面關心照顧台胞一貫抱持陰暗心理,凡是對台胞有利的事情一概反對,動輒攻擊抹黑、蓄意誤導甚至威脅恐嚇台灣民眾。政策好不好,台胞最有發言權。大陸各地方各部門將一如既往把對台胞同等待遇政策落實好,紮紮實實地把對台胞的關心照顧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