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發生逾百日,花蓮地檢署首波起訴後,刑事部分花蓮地方法院陸續召開準備程序庭;民事部分,針對台鐵向李義祥等人求償,26日下午將召開民事賠償庭審理。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今年4月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前,撞上違法施工、掉落鐵軌的工程車,導致出軌,釀49人死亡、逾200人輕重傷。
台鐵局4月初表示,已向肇事嫌疑人李義祥及東新營造求償新台幣8.24億元(約2.3億港元),也申請並執行完假扣押。
花蓮地檢署在4月16日因事證明確偵結,施工廠商主嫌李義祥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軌道及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最高刑度;逃逸移工華文好(阿好)依過失致死起訴,2人均羈押禁見。
聯合大地工程監造李進福、張齊富財等2人,也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東新營造違反採購法部分,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今日指出,台鐵局、設計監造公司、專案管理公司、李姓被告經營公司、借牌東新公司等承包工程有無不法,專案小組仍續偵辦,在台灣地區3級警戒期間,遵守防疫指引持續偵辦中,依規定只要案件是必要性、緊急性仍會開庭。
刑事部分,花蓮地方法院庭長黃鴻達表示,將於8月11日下午召開準備程序庭,此案不管是被告、被害人,人數相當多,目前仍在準備程序的階段。
台鐵局向李義祥等人提告求償的民事賠償庭,將於7月26日下午3時,在花蓮地院民事第一法庭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