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治理領導人員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插手干預行為,近日,深圳市羅湖區政府出台《領導人員插手干預行為登記備案工作規定》,對在重點敏感領域的插手干預行為「亮劍」,無論領導幹部還是社會領域人員,只要插手了,「逢問必錄」「應錄盡錄」。
據了解,規定所稱重點敏感領域包括工程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選人用人、城市更新、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築查處、安全生產監管等五大領域,插手干預是指領導人員採取過問、說情、打招呼等方式干預上述工作正常開展的行為。
如,在規劃土地違法行為線索核查、立案、調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環節明示或暗示為違法當事人請託說情的;在幹部選拔任用分析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環節,為具體幹部人選的職務升遷、崗位調整、人事調動等請託說情或者打探進展、通風報信的;等等。
深圳市羅湖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相關負責人稱,之所以選取這五大重點領域,主要是考慮到這五大領域涉及主體多元,廉政風險相對集中,從前期調研和查辦案件的情況來看,這五個領域也是插手干預比較多,幹部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五個領域。
值得注意的是,此規定明確管理和約束的對象不僅僅為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還包括有影響力的社會人士,體現了反腐敗工作的「社會化」拓展。
「考慮到有部分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社會領域人員,可以通過打招呼向有關單位施加壓力進行插手干預,為了確保做到『應錄盡錄』,我們把社會領域人員也加入登記範圍。」上述負責人說。
《規定》嚴格責任追究,不管是否違紀違法,只要插手了,一次約談提醒、兩次訓誡、三次以上停職檢查,如果涉嫌違紀違法,則要予以嚴肅查處。
據了解,領導人員插手干預行為還將納入領導人員廉政檔案,作為幹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據;插手干預的人員屬於社會領域的,移送有處置權限的相關機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