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今日(10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劏房租務管制措施計劃將劏房每兩年加租上限定在15%,是參考差估署過去多年數字,再考慮整體市場運作、租戶收入和負擔能力、議價能力、業主私人產權等,認為是合理指標,可保障租戶利益。
對於有立法會議員提出將劏房每兩年加租上限定在10%,與公營房屋的加租上限看齊,陳帆表示,劏房是按市場營運機制運作,與公營房屋不同,不能相提並論,現時政府提出的方案,有訂明業主向租客收取水電費須提供單據證明,不能巧立名目收費,相信業主作弊空間不多。
陳帆說,起始租金並非不能設立,但要有科學、透明及大眾都能接受的機制處理,單位的裝修、景觀及大小等,都會影響租金,難以為每個劏房制定起始租金,又指若當局取締劏房,會令租戶更加受害,可能造成反效果,強調租務管制措施並非要取締劏房。
陳帆又表示,4年租住權已能回應租戶的訴求,他承認法例生效後可能會出現業主揀客的情況,但不希望發生,政府在合理保障租客權益的同時,會小心平衡。(圖源: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