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產值近3000億元,廣東是多年排名全國首位的工藝美術大省,深圳則成為全國新興工藝美術的代表和集聚區。7月1日,《廣東省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將為廣東省工藝美術事業發展進一步提供法治保障。據廣東省工信廳消費品處方面介紹,廣東省工藝美術品種豐富、地方特色鮮明,有雕塑、陶瓷、琉璃、編織、漆器、家具、金屬、金銀首飾等十餘個大類數百個品種。
《條例》共7章44條,在制度上明確了政府、主管部門、社會組織、企業、大師等不同主體在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中的職責和作用,規定了相關認定評審職能向社會轉移,將原政府規章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從立法層面引導市場健康發展轉變。同時,聚焦解決工藝美術行業痛點難點問題,充分吸納各地成熟經驗做法,在原政府規章的基礎上,更強調工藝美術的創新發展。
其中,《條例》不再局限於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率先將適用範圍擴大到新興工藝美術是一大亮點。據了解,目前,國務院《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省市的地方立法主要都是針對「傳統工藝美術」進行保護管理。而廣東省工藝美術行業吸收融合了大量國內外人才,已經形成了具有完整工藝特色的新興工藝美術,例如深圳市以貴金屬、水晶等新型材料生產製作的生活工藝品,以及以電腦刺繡為主導的產品已廣泛走入人們生活。
為此,《條例》在全國率先從立法層面提出「新興工藝美術」,將其納入條例適用範圍與「傳統工藝美術」一併保護管理。同時,對廣東省工藝美術珍品和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的評定,不再僅限於傳統領域,新興工藝美術也可參加;對人才培養、產業發展等管理促進措施也同時適用於傳統與新興工藝美術。
此外,《條例》還進一步為傳統工藝美術品種和技藝、工藝美術珍品、工藝美術大師的申請、評審、公示、頒證、撤銷等環節設計了較為嚴密的制度規範。並在實施保護的同時,注重工藝美術的人才培養和產業振興。(圖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