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佛山發布最新通告:按照分類分批原則,對封閉、封控、閉環管理區域實行有序解除。
詳情如下:
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調整分級分類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據《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級分類防控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辦〔2021〕172號),將全市劃分為四類區域,分別實行封閉、封控、閉環及一般管理。為進一步落實落細新冠肺炎疫情分級分類防控工作,實現精準防控,根據疫情發展動態,按照分類分批原則,對封閉、封控、閉環管理區域實行有序解除,現通告如下: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區域,經評估並按程序報批後,由相關區域所在地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解除封閉、封控、閉環區域管理措施:
一、管理區域內,自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後,封閉、封控管理區域連續14天以上且經過四輪以上全員核酸篩查沒有發現感染者,解封前24小時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為陰性。閉環管理區域連續14天以上且經過全員核酸篩查沒有發現感染者。
二、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涉及重點場所的「黃碼」人員,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為陰性。
三、所有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已得到有效管控。
四、環境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解除相關區域管理措施後,繼續落實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