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南沙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為進一步加強南沙區社會面精準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斷疫情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珠江街嘉安花園執行封閉管理。居民嚴格居家,足不出戶。
二、在珠江街靈新大道以東、工業路一巷以南、六涌以北區域和南沙街越秀濱海新城20棟執行封控管理。人員只進不出,嚴禁聚集。
三、南沙區所有區域,一旦發現確診病例,立即點執行封閉管理。
四、除上述封閉、封控區域外,執行嚴格的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實行住家、單位「兩點一線」閉環管理。
五、為配合全員核酸檢測工作,自2021年6月5日14時起,南沙區城市公交、地鐵、輪渡、長途客運暫停運營;無特殊原因,市民不要離開,高快速路、高鐵、碼頭等全部離南沙通道暫時關閉,恢復時間另行通告。
以上措施將依據核酸檢測情況以及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封閉管理及封控管理期間,對廣大市民出行和日常生活帶來的不便,希望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遇有緊急情況,請向當地社區(村居)請求幫助。
附件1
廣州市新冠疫情社區(村)封閉管理措施
為指導和規範我市相關社區(村)因新冠肺炎疫情採取社區(村)封閉管理,確保社區(村)規範處置、精準防控,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實行社區封閉管理。相關街道、社區(村)設立卡口,僅保留一個出入口,關卡24小時值守。人員只進不出,車輛禁止通行。人員就醫等需求需提供相關佐證方可出入,出入時規範防護,嚴格消毒。
二、嚴格社區管控措施。停止社區內所有商貿服務,娛樂場所、餐飲、商舖、群眾性健身文化活動場所等全部停業。
三、做好居家隔離。隔離期間,社區所有人員足不出戶。
四、滿足基本需求保障。保障水電網絡通訊暢通,引導居民網上購物,物流專人管理,無接觸配送到家。關注殘疾人、獨居老人、外出就醫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困難人員由政府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給。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處理。一般隔離人員產生的垃圾按「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的處置,垃圾日產日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噴灑消毒,雙層垃圾袋包裝,再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處理。普通居民使用後廢棄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處理。
六、規範環境消殺。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開展消毒工作,重點對廂式電梯、公共樓道、公共廁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區域與設施,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快遞櫃等手經常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七、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和服務。實施「專人包戶」制度,居委和屬地公安機關組成監控和服務團隊,「社區三人組」負責居家觀察人員健康監測,每日2次體溫檢測和症狀詢問。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人員及時送定點醫院排查。轄區醫療機構負責轄區居民日常疾病診療,需轉封閉管理區域外時應及時進行核酸檢測。
八、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確定頻次(一般為5次,分別為隔離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對區域內全體居民開展核酸檢測。採樣時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做好宣傳引導,維護秩序穩定。密切關注群眾反映,加強對群眾的心理疏導和宣傳引導,營造「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維護社區(村)穩定。
十、社區(村)封閉管理的解除。14天內無新增感染者,病例及密切接觸者有效管控,環境清潔消毒合格,達到封閉管理時限後,由街道(鎮)提交申請,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解除封閉管理。
附件2
廣州市新冠疫情社區(村)封控管理措施
為指導和規範我市相關社區(村)因新冠肺炎疫情採取社區(村)封控管理工作,確保社區(村)規範處置新冠肺炎疫情,做到精準防控,特提出本措施。
一、社區封控管理。相關街道、社區(村)設立卡口,僅保留一個出入口,關卡24小時值守。人員只進不出,車輛禁止通行。人員就醫等需求需提供相關佐證方可出入,出入時規範防護,嚴格消毒。
二、嚴格社區管控。社區內所有非生活必需的商貿服務、娛樂場所、餐飲、商舖、群眾性健身文化活動場所等全部停業。區域內保留1—2家超市、肉菜市場,其員工不得離開封控管理區,工作時全程規範佩戴口罩。
三、居民居家隔離。實施封控管理的社區原則上居民足不出戶,待2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後,可以有序到社區(村)內的超市採購生活物資、領取快遞以及非聚集性活動等。
四、做好居民基本需求保障。組織社區物流網絡保障社區物資供應,社區超市、肉菜市場為居民提供服務。可適當設置外賣、快遞臨時暫存點,做到專人管理,無接觸配送。關注殘疾人、獨居老人、外出就醫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困難人員由政府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給。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的處理。一般隔離人員產生的垃圾按「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的處置,設置指定垃圾收集裝置,日產日清。
六、規範環境消殺。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開展消毒工作,重點對廂式電梯、公共樓道、公共廁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區域與設施,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快遞櫃等手經常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七、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和服務。實施「專人包戶」制度,居委和屬地公安機關組成監控和服務團隊,「社區三人組」負責居家觀察人員健康監測,每日2次體溫檢測和症狀詢問。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人員及時送定點醫院排查。轄區醫療機構負責轄區居民日常疾病診療,需轉封控區域外時應及時進行核酸檢測。
八、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確定頻次(一般為4次,分別為隔離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4天)對區域內全體居民開展核酸檢測,採樣時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做好宣傳引導,維護秩序穩定。密切關注群眾反映,加強對群眾的心理疏導和宣傳引導,營造「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維護社區(村)穩定。
十、社區(村)封控管理的解除。14天內無新增感染者,病例及密切接觸者有效管控,環境清潔消毒合格,達到封控管理時限後,由街道(鎮)提交申請,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解除封控管理。
附件3
廣州市新冠疫情社區(村)閉環管理措施
為加強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周邊地區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相關人員做好閉環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措施。
一、實施嚴格的社區管控。所有小區設置卡口,實行24小時值守,出入口嚴格執行體溫必測、口罩必戴、掃通行碼、亮健康碼通行。禁止非必要人員及車輛進出。
二、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防控區域內居民不聚集不串門,在第1次核酸檢測結果出具前暫實施居家隔離。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外出時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兩點一線」往返目的地。
三、做好基本公共服務。區域內公共交通限制載客量保持在限定值60%以下。餐飲單位嚴禁堂食。娛樂場所、群眾性活動場所暫時關閉,超市、肉菜市場加強通風,限制人流,提倡非現金支付。
四、加強健康服務。落實「四個一」健康服務,指導居民自我健康檢測,每日測量體溫,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及時到轄區內正規醫療機構就診,並向所在社區報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隨訪。轄區醫療機構加強發熱病例監測,藥店強化發熱等感冒藥銷售登記上報管理。
五、加強環境衛生。加強愛國衛生運動,清除衛生死角,加強對公共衛生間、社區活動場所、戶外活動設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點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