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日(7日)晚刊憲,將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0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強制檢測。
本港昨日公布的一宗本地確診個案带有N501Y變種病毒株,有4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曾於指明時間身處相關地方超過1小時的人士需要接受強制檢測,包括於4月29日曾身處柴灣環翠道11號興華廣場、香港柴灣柴灣道233號新翠商場的人士、於5月1日或5月2日曾身處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9號環球商場的人士,還有於5月1日或5月2日曾身處香港中環遮打道皇后像廣場花園的人士。
另外,由於16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與新冠肺炎相似。為謹慎起見,該16間學校亦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而曾於4月24日至5月7日曾身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都須於5月10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食衞署發言人提醒公眾,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無須接受強制檢測。一般而言,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是指在14天前已經合共接種兩劑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