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3天猝死家屬索賠160萬 調解員找准關鍵化糾紛

2021-03-26 20:12
來源:香港商報

 工人工地猝死,死者家屬索賠160萬,企業認為是工人自身疾病所致拒付賠償。近日,深圳市大鵬新區葵涌的這起糾紛經葵涌司法所調解員的悉心調解,終於得以妥善解決。

 3月10日,大鵬新區葵涌某施工工地,河北籍務工人員岳某工作時忽然倒地,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聞此噩耗,死者家屬集結十餘人,連夜從老家趕來,聚集在工地,要求岳某生前就職的某建築公司支付160餘萬元賠償金。建築公司以事發時岳某才入職第3天,其死亡是自身疾病導致為由,拒絕支付死亡賠償金,只願意給予一定人道主義救助。因分歧太大,死者家屬多次著喪服聚集在施工工地,採取拉橫幅、設靈堂等方式阻撓工地施工。

 3月15日,死者家屬見協商無望,便前往葵涌司法所申請司法調解,司法所立即安排律师了解分析,並迅速制定調解方案。

 第一次調解時,死者家屬十餘人均認為該起事故的責任全在某建築公司,堅持要求某建築公司賠付160萬元,絲毫不讓步。建築公司堅持只給予人道主義救助。雙方各執己見,場面混亂,調解陷入僵局。

 見此情形,駐所律师和人民調解員立即調整策略,要求雙方派代表,進行第二次調解。對情況進一步了解后,得知建築公司已為施工人員購買了工傷保險,便建議向人社部門申請工亡賠償,但死者家屬認為岳某才入職幾天,尚未投保,這是建築公司在故意拖延時間,同時還提出即使申請工亡賠償也要求建築公司在此基礎上補足160萬元。建築公司見此情形,拒絕調解,要求死者家屬走訴訟途徑,由法院依法判決,調解再次無果。

 為妥善處理該起糾紛,3月17日,葵涌辦事處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所)副主任李豔芝也加入到調解中來,她利用扎實的業務知識及豐富的調解經驗,找准問題關鍵點,採取「背對背」的方式對雙方單獨進行調解,在安撫雙方情緒的同時,進行法律解析,指出雙方存在的問題及如果通過法院判決可能出現的情形等,並找出類似案件供雙方參考。

 在李豔芝耐心細致的溝通下,雙方的情緒逐漸平穩,差距也在逐漸縮小。當日晚8點,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書。至此,這起死亡賠償糾紛通過3天的協調最終得以圓滿解決。  (記者 徐豔琼 司新宣 圖 葵涌司法所)

[責任編輯:刁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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