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今日(25日)大比数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引入「停賽」機制,如有議員行為不檢點,立法會主席可考慮暫停其職務;涉及《內務守則》的修訂將於明日(26日)提交內會,如獲批准將即時生效。
立法會今早繼續審議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討論引入「停賽」制度,如議員在全體委員會、內會或財委會會議上行為極不檢點,立法會主席可將議員「點名」,並容許代理主席提出「不容修正或辯論」的動議,表決後暫停有關議員職務,首次罰則為一星期,其後再遞增。
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本年度立法會大會只餘下11次會議,要處理法案立法工作,目前仍有30條法案有待審議,加上行政長官亦表明希望任內完成5項立法工作,形容時間緊湊,就辯論時間設限有利提高議事效率。他批評反對派近年常濫用議事規則程序,認為要進行針對性的修改,並需要在代議士權利與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能之間,取得合理適當的平衡,他認為修訂無削弱議會功能,反而可撥亂反正。
民建联李慧琼支持修改《議事規則》,她指如立法會不能正常運作,公眾利益自然受損。她表示,今次修訂可以避免再拖延審議,又指部分西方國家也有限制議員發言時間。
新民党葉劉淑儀形容過往議會發生很多「不堪入目」的事,任何一個有尊嚴的議會都不會容許,認為相關罰則合理。
經民聯林健鋒表示,有聲音称建制派趁泛民離開議會期間修改《議事規則》是乘虛而入,他不同意,認為是因時制宜,若果建制派展現所謂君子風度,只是對不起全香港人。他指,反對派只要涉及內地議題,也避不開「拉布」,斥反對派「為反而反、逢中必反」。
保險界陳健波形容,修改《議事規則》是可悲及逼不得已,如果議員能夠自律是無需要修改,但過去種種事情反映《議事規則》阻嚇力不足,反對派議員行為不檢只會被逐離場,經傳媒廣泛報道後被視為「英雄」,形容是制度縱容他們愈來愈激進。
決議案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修訂涉及多方面,包括加入「停賽」機制、收緊處分行為極不檢點議員的罰則,及壓縮議員發言時間等。
決議案亦對委員會正副主席的權力作出修訂,委員會正副主席的任期,將延至下一會期主席選出為止。而提交呈請書預告期方面,由過往不遲於會議日期前一天,修訂為「前3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