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疑遭父親及繼母虐待致死案今日(18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涉案父親(29歲、運輸工人)及繼母(30歲、主婦)同被控1項謀殺罪,兩人早前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受,另外兩人亦已承認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而涉案繼外婆(57歲、會計文員)則被控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
青山醫院精神科顧問醫生今出庭就案中繼母的精神狀況作供,指女童繼母並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她只選擇性地針對女童和小兄長而失去自控能力,及有能力平衡風險而決定不帶女童求醫,反映她並非受精神病影響而難以控制自己的行為和無法作出合理判斷。醫生透露繼母提及於13歲及17歲那年遭強姦,亦曾由前夫陪同墮胎,她於2015年與前夫離婚時大受打擊。
青山醫院精神科顧問醫生稱,女童繼母指自己是家中獨女,與父親關係欠佳,於13、14歲那年曾遭強姦,16歲的時候決定辭職,依靠積蓄維生,其後於17歲那年再次遭人強姦。繼母又指早年與前夫離婚大受打擊,其後於2016年2月透過WhatsApp結識案中父親,兩人於同年11月結婚,並遷入父親的寓所居住。
繼母於會面中向醫生指出,為免兩兄妹身上的傷痕被發現,她會為兩兄妹向學校請病假。繼母指父親會以藤條打女童,原因多數是女童的自理能力差、拒絕回應繼母的指示。繼母又指後來夫婦二人打兩兄妹的次數增多,當中多數時間是父親打兩人,她於2017年12月已停止打兩人,而父親則直至12月底才停手。繼母又提及曾跟3名小朋友玩「飛高高」,但並沒有碰到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