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子因經營無牌職業介紹所被勞工處檢控定罪 罰款萬餘元

2021-03-16 17:01
來源:香港商報網

 勞工處今日(16日)提醒任何欲經營職業介紹所人士必須在開始營運前取得牌照,否則會被檢控。

 勞工處指,1名男子今日(16日)因經營無牌職業介紹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他被判罰款11250元。

 勞工處表示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於2019年11月接獲1名聘請外籍家庭傭工僱主對1名男子的投訴,處方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該男子經營無牌職業介紹所,加上投訴人亦願意出任控方證人,遂提出檢控。

 勞工處提醒職業介紹所經營者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他們可被檢控,其牌照亦可被撤銷;勞工處其後指出2018年2月9日正式生效的《2018年僱傭(條訂)條例》已將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及濫收求職者佣金罪行之最高刑罰增至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勞工處表示,市民如有涉及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佣金的查詢或投訴,可致電2115 3667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9樓906室,與處方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

[責任編輯: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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