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流竄澳洲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西灣河開槍警員和深水埗撞斷少女腳的的士司機鄭國泉提出私人檢控,但律政司介入並撤銷檢控,許智峯離港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撤銷檢控的決定。法官李運騰今日(12日)在高院開庭處理案件,暫定將於5月14日前頒布書面判詞,再決定司法覆核聆訊排期。
申請人為許智峯,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利害關係方為西灣河開槍警員和深水埗撞斷少女腳的的士司機鄭國泉。許智峯一方稱兩件事件涉及公眾利益,許有權提出私人檢控,故法庭應受理是次有關私人檢控的司法覆核申請。但律政司一方指,許智峯早前申請保釋離港到丹麥,但最終棄保潛逃,屬於誤導法庭,法庭只憑許智峯的品行操守應拒絕許智峯的司法覆核申請,以維持法庭的廉正性及一致性,防止濫用法庭程序。
律政司指,現不爭議許智峯是否有權提出私人檢控,但他並非適當人選申請是次司法覆核,即使要申請司法覆核推翻律政司司長撤銷私人檢控的決定,亦應由中槍男子或斷腳少女提出。利害關係方沒有陳詞並持中立態度。律政司希望法官先處理此初步爭議,避免許智峯濫用法庭程序及浪費公帑。李官決定將於5月14日前頒布初步爭議的書面判詞,然後再排期處理司法覆核上訴許可申請或實質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