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以「為何香港不可被替代」發表網誌,她表示,香港一直是提供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首選地。然而,有媒體提及某些國際企業考慮「將香港從法律合同中剔除」。為了向國際社會再次肯定香港仍然是提供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的不二之選,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於2月26日舉辦了一場網上研討會,邀請了法律界及專業人士闡釋為何香港是不可被替代。透過善用科技,研討會吸引了來自大約58個司法管轄區近1000名人士登記參加。
事實上,這已非首次有言論揣測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的地位。在2019年,香港飽受街頭暴力陰霾籠罩、有人散播反中國的言論,亦有報道指企業對選擇香港作為法律及爭議解決樞紐表示憂慮。為了解情況和面對挑戰,律政司於當年11月在北京舉辦了以「香港還是不可替代嗎?」為題的研討會,推動香港法律界與內地企業聯繫。經過真誠的交流,所有參與者均認同「香港還是不可替代」。在這次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的網上研討會上,來自國際律師事務所及機構的講者,探討了香港作為促成交易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重要性。討論展示香港得以成為國際法律樞紐,是建基於強大的根基,包括穩定的營商環境、資金自由流通、低稅率及簡單稅制,最重要的還有穩健的法律制度。
她指,自己很榮幸能夠透過這個研討會與世界各地的與會者分享想法,講解香港會繼續向國際商界提供方便營商的法律框架。香港的法律基建包含了久經考驗的普通法制、公開、透明和獨立的司法機關,以及豐富的法律人才。香港的法律素來以可預測和穩定而聞名,在很多國際商業交易中被選用為適用法律。
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特別的地位,並且為香港帶來了獨特的優勢。香港與內地在2019年簽訂了保全措施安排,是其中一個例子。這項開創新格局的安排容許六間香港合資格申請保全措施的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可代表仲裁程序的當事人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作為其中一間合資格的機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向內地法院提出申請的仲裁案件爭議金額達19億美元,當中內地法庭已准出達15億美元的保全金額賠償。香港是第一個內地以外的司法管轄區能夠提供這種服務。
她提到,香港另一個獨特之處是「一帶一路」及大灣區帶來的機遇。以大灣區為例,在深圳前海註冊的香港企業現在可以選擇香港法律作為其合同的適用法律。此外,香港律師可通過特設考試獲取內地執業資格,在大灣區提供法律服務。這意味着企業能夠聘請合資格的香港律師,就大灣區內的商業和投資交易向他們提供觸及香港和內地法律的意見。只有香港的律師才能從這項安排中受益。
她強調,香港的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享譽國際,儘管未來充滿挑戰,但國際法律專業人士在研討會上的經驗交流為香港提供了事實與數據,支持香港將在金融和商業活動中蓬勃發展,而人才總是緊隨資金流向,香港可繼續提供全面的卓越服務,並且是連繫全球人才與商貿的理想地點。總括而言,香港擁有完善的金融和法律架構、商機無限和優秀的專業人才,地位絕不可被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