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18日)晚上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5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新冠核酸檢測。5個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為香港新界大埔寶鄉街88號88廣場、香港九龍深水埗大南街315-319號崇德樓、香港九龍觀塘秀明道101號秀茂坪邨秀程樓、香港新界沙田小瀝源路63號綠怡雅苑第1座、香港新界元朗日新街5號日新大廈。
港府表示,任何在2月5日至18日曾身處該5個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月20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月16日至2月18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港府又指,明日(19日)會在觀塘秀茂坪邨、沙田綠怡雅苑及西貢賽馬會大會堂增設流動採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