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的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香港國安法,去年底曾到高院申請保釋被批准,但終院已裁定撤銷其保釋,現正還柙候訊。黎智英今天(18日)上午會將再到高院申請保釋,交由香港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彭寶琴處理,預計需時3個小時。
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香港國安法第42條為保釋申請加入更嚴格的門檻要求,「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是批准保釋的先決條件,法官必須先確定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請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如果法官在考慮保釋條件和其他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請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便應拒絕其保釋申請。
終院指出,當法官認為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請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便要引用有利於申請者保釋的假定,再考慮有沒有實質理由相信申請者將不依期歸押、在保釋期間干犯國安法或其他罪行、干擾證人或妨礙司法公正等,然後才決定是否批准保釋。(圖: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