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5日)落案起訴1名慈善機構前僱員,控告他涉嫌在採購影音設備時貪污,向一間供應商索取賄款逾4.2萬元。
廉署指涉案慈善機構前僱員是53歲的陳少鵬,陳少鵬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廉署透露陳少鵬是慈善機構的資訊科技主任,慈善機構於2019年4月計劃搬遷其辦事處,陳少鵬當時被獲派向多間供應商索取報價單,採購將安裝在其新辦事處的影音設備,而控罪提到被告涉嫌於2019年10月10至23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就慈善機構新辦事處採購影音設備一事,向一間供應商的銷售經理索取賄款4.25萬元,金額據報相等於上述供應商在該項採購工作中提交的初始報價,即約85萬元的5%。
廉署引述調查指上述供應商銷售經理沒有答允被告的索賄要求,並向其上司匯報事件,而被告已獲署方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