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管會主席梁君彥今日(5日)表示,決定向去年11月被取消資格的4名議員提出和解建議,磋商酬金及工作開支事宜。
梁君彥指,行管會考慮到以前先例、法律意見及成功追回款項的機會,當中牽涉法律費用及議員的抗辯理由,作出的和解建議,會與有關議員磋商細節。他說,会沿用上屆有4名議員被取消資格的方法,以法、理、情去處理,法律意見是一模一樣。
梁君彥強調,議員有抗辯理由,立法會亦有追討的法理依據,行管會討論後,認為沿用上次的原則處理較為穩妥。
2020年1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規定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港府隨即刊憲宣布取消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以及梁繼昌4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