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會議提出了明年工作重點任務。其中關於住房問題,會議重申「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並提出要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以及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等。
大城市住房問題受關注
此次會議明確,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住房問題關係民生福祉。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認為,從這裏表述可以看出,除了原有的房住不炒等規定外,政策格外提及到了大城市的住房問題。尤其是今年包括深圳、上海等大城市搶房源現象比較明顯,所以對於大城市的住房問題將繼續受關注。
嚴躍進預計,後續大城市房地產政策會有三個重要變化。第一、從短期管控角度看,繼續打擊各類炒房需求,包括此前深圳的代持購房的行為。第二、從房地產長效機制角度看,後續在土地供應等方面會繼續發力,尤其是增加純住宅用地。第三、繼續發展租賃市場,通過租賃市場來解決住房問題,即市場化租賃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共同發展。
租賃政策將完善 租售同權意義重大
此次政策明確,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國有和民營企業都要發揮功能作用。
嚴躍進表示,從上述表述可以看出,第一、保障性租賃住房、長租房的政策完善思路不斷清晰,後續各地需要把此類房源的的供應、分配等工作做到位。真正為市場上形成豐富、選擇面大的房源。
第二、明確租售同權的概念,這也是後續租賃市場積極發展的內容。這裏的「同權」,其實就是後續在落戶、入學、醫療方面的同權,具有非常好的導向。
第三、土地供應會給予保障,包括傳統的土地供應、集體建設用地、閒置土地等,即為租賃市場提供更為豐富的用地保障。
第四、參與主體多樣化。此次政策也明確國有和民營企業都要發揮功能作用。所以後續對於一些民營的租賃企業而言,機會會大增,是2021年可以積極轉型的內容。
首次明確租金管控
會議還提出,要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
「這裏實際上對於租賃市場的租金等進行了管控。應該說將當前市場上減稅降費的政策思路、租賃市場鼓勵需求釋放的思路等進行了結合,具有非常好的導向。」嚴躍進認為,這也是當前中央在經濟工作會議中首次提到「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的思路,即穩租金將成為2021年租賃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一個重要工作。後續對於租金的指導價和漲幅等,預計都會出台地方版本的相關規定。
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房地產相關表述
本輪政策周期從2016年開始的,即2016年「930新政」後,全國重點城市紛紛重啟限購政策,各類政策也基本上以收緊為導向。觀察2016年至2020年的政策表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基本上是強調了「房住不炒」的概念,同時也結合了長效發展機制等進行了政策表述。
1、2016年
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出現大起大落。
2、2017年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權,實行差別化調控。
3、2018年
要構建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類指導,夯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
4、2019年
要加大城市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加強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大力發展租賃住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效管理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5、2020年
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住房問題關係民生福祉。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國有和民營企業都要發揮功能作用。要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香港商報駐京記者 張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