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最新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提高主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諮詢期兩個月。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稱,建議調高主板盈利規定,加強了主板與創業板上市公司之間的區別,為上市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更清晰選擇及指引。
規則自1994年以來未調整
諮詢文件指,《主板規則》有關最低盈利的規定,自1994年推出後,未曾作出調整;但由於《主板規則》有關最低市值規定,自2018年由2億元增加至5億元後,注意到部分僅符合盈利規定最低要求、但市值相對偏高的發行人之上市申請數目有所增加。
因此,港交所在諮詢文件建議兩個方案:其一是將盈利規定按市值規定於2018年的增幅百分比調高150%即至5000萬;其二是按恒生指數於1994年至2019年平均收報點數的概約增幅調高200%。
改革房託基金獲廣泛支持
另外,證監會就改革香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發表諮詢總結指,由於獲得市場廣泛支持,將落實6月發表諮詢文件時提出的建議。
證監會當時建議,容許房託基金在符合各項條件情況下,投資少數權益物業;取得單位持有人批准及符合條件下,投資物業發展項目可超過現有資產總值10%上限;房託基金借款限額由資產總值的45%提高至50%;將適用於房託基金關連人士交易,和須予公布交易的規定與上市公司規定大致看齊。(記者鄺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