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斤白酒勾兌兩滴茅台 售假茅台酒獲利百餘萬

2020-11-10 10:47
來源:檢察日報

 山寨名牌酒,獲利150餘萬元。近日,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趙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56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趙某經營一家「茅台醬香」門店,銷售茅台王子酒、貴州習酒、北街燒房酒等多種產品,但從來沒有取得過茅台飛天酒的銷售權。面對茅台飛天酒所带來的巨額利潤,她與貴州省懷仁市生產假茅台飛天酒的李某(另案處理)一拍即合,開始了頻繁聯繫。

 合作開始後,李某購買了製造假酒的包裝材料,在某老牌酒業公司購買了散裝白酒作為基酒,又買了2瓶茅台集團內部發給職工的茅台酒,以每斤散裝白酒勾兌兩滴茅台酒為配方來勾兌茅台飛天酒。

 東營市的顧客阿山以17萬餘元從趙某處買了20箱茅台飛天酒。欣喜過後,阿山有點回過味來:2019年份的這個酒都不好買了,他卻輕易買到了20箱2018年份的,這其中會不會有問題?阿山借出差之際,到茅台酒廠的直銷點做了鑒定,不出所料,果然是假酒。隨後,他向東營市公安局打了舉報電話。

 根據阿山提供的線索,公安機關立即調查取證,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趙某的位置並將其抓獲,同時依法對趙某住處及其車輛內存放的茅台飛天酒及各被害人購買後未開封的剩余茅台飛天酒進行提取和扣押。

 經調查發現,2017年11月至2019年9月,趙某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從李某處購入假冒貴州茅台酒,後銷售給多人,金額達150餘萬元。

[責任編輯:趙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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