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丁仁仁、詹勵決定逮捕

2020-10-21 10:36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丁仁仁決定逮捕

 浙江省公安廳原警務技術二級總監丁仁仁(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丁仁仁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詹勵決定逮捕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原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詹勵(副廳級)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公安部紀檢監察組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對詹勵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責任編輯: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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