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今日(14日)通過,將本年度第三和第四季的進一步差餉寬減,轉惠予房委會轄下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政府於9月15日推出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措施,其中一項是於2020/21年度第三和第四季,向每個應課差餉的非住宅物業提供進一步差餉寬減,每季上限將由1500元上調至5000元,預計進一步差餉寬減的總額約為3890萬元。
發言人提到,小組委員會曾於3月20日通過,把2020/21年度4個季度的差餉寬減款額以「無所損益」的原則,轉惠予房委會轄下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不包括泊車位使用者),首兩季以每個應課差餉非住宅物業每季5000元為上限,而餘下兩季則以每個應課差餉非住宅物業每季 1500元為上限;小組委員會今日(14日)通過採用相同安排,將2020/21年度第三和第四季的進一步差餉寬減款額,轉惠予房委會轄下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不包括泊車位使用者),以該季每個應課差餉物業5000元為上限。
發言人指,安排適用於房委會轄下的零售商鋪、福利用途單位、整體承租街市及工廠大廈,共涉及約1.33萬份租約/暫准證,但不包括停車場。另外,房委會轄下的12個整體承租街市承租商亦會把差餉寬減全數轉惠給持有其暫准證的檔戶。(记者唐信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