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停止销售35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6号)(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显示,西藏林芝地区林芝县巴宜区八一镇林芝百货一层A区15号梦妆化妆品店销售的标示名称为日本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路8号协盛百货商场1层1F101号鲨誉船长百货店销售的标示名称为泰国安娜贝拉海藻补水面膜等35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