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外聘傳譯服務的安排是否有可改善之處。申訴專員歡迎市民於11月12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就有關課題提出意見。
署方認為,局/部門及相關公營機構各自尋找及採購外聘傳譯服務,不但耗用不少時間和資源,亦難以保證傳譯員的質素。主動調查旨在探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推行《指引》的同時,如何改善政府整體聘用外聘外語及国内方言傳譯員的工作。
趙慧賢表示,香港是多元文化社會,致力推動不同種族及語言的人士共融。她希望藉今次主動調查,促使政府當局完善對外聘用外語及國内方言傳譯員的安排,進一步促進政府當局的行政效率,並加強監察政府所聘用的傳譯服務的質素,以貫徹《指引》的精神。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出的《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政府內所有為不同種族的人士提供服務的政策局、部門(局/部門)及其管轄的相關公營機構有責任向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當的外語傳譯服務,以確保他們均可享平等機會獲得公共服務。
現時,除透過民政事務總署委託融匯—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提供的一般性質的傳譯服務外,局/部門及相關機構會按其運作需要及情況,各自從市場聘用合適的外語及国内方言傳譯服務。
提供合適和可靠的外語及國内方言傳譯服務,是政府當局向不同種族及語言的人士提供服務和支援的重要一環。傳譯員具備認可的資歷及其傳譯技巧達到一定的水平,對保障只能操外語或其他國内方言的人士的權益,以至促進政府當局的工作成效,皆十分重要。不過,政府當局現時並沒有整合可供各局/部門及相關公營機構聘用的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普通話及廣東話除外)傳譯員的資料,對傳譯員的資歷要求亦沒有劃一標準。
根據资料显示,以往不少執法部門尋找外聘外語及國内方言傳譯員時都會參考司法機構的兼職法庭傳譯員登記名單。然而,自2018年8月起,司法機構政務處已停止向外提供該登記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