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機構前總監詐騙420萬元影印訂單罪成候判

2020-10-08 19:44
来源:香港商報網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非政府機構前總監,以虛假報價單詐騙該機構批出約值420萬元的印刷訂單。區域法院今日(8日)裁定被告串謀欺詐罪名成立。

 被定罪非政府機構前總監為57歲的李子超,暫委法官張秀群將案件押後至明日(9日)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吳政煌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安之協助。案情指李子超作為非政府機構前總監,於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需為機構的34張印刷訂單進行採購工作,每項採購工作均須取得3份書面報價單作比較。

 李子超被指當時與其中一間印刷供應商迅朗印刷東主吳達明一同串謀詐騙非政府機構,偽稱迅朗印刷的兩個競爭對手,就34張印刷訂單的採購工作,均提出以較高價錢向非政府機構提供設計服務。迅朗印刷的報價因為看來屬最低,非政府機構而把34張總值約420萬元的印刷訂單判授予迅朗印刷。

 62歲的吳達明同樣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他早前承認控罪,明日(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為58歲林兆基和46歲關嘉華,兩人各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名,而林兆基則再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案情透露,林兆基及關嘉華於上述期間一同串謀詐騙非政府機構,偽稱創意源流的兩個競爭對手,就13張設計訂單的採購工作,均提出以較高價錢向非政府機構提供設計服務。創意源流的報價因兩人的偽稱而看來屬最低。該13張總值逾220萬元的設計訂單,因而判授予創意源流。

 案情又透露,林兆基曾在另一個設計訂單的採購工作中,利用兩張看似由另外兩間設計公司發出的報價單。

 林兆基及關嘉華亦將於明日(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责任编辑: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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