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39歲男子今日(25日)因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規例》)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14日。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於3月27日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2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