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去年6月以來自稱「記者」的人群涉嫌阻礙警方工作甚至襲擊警務人員,香港警方日前宣布修訂《警察通例》下關於「傳媒代表」的定義,香港媒體只包括已登記特區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傳媒機構。警方對「傳媒代表」進行清晰定義,正是對香港傳媒行業的一次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不到10個示威者、10個警員,但有超過150名黃背心記者」,一位警察的回憶並非個案。「修例風波」以來,在大型公眾活動尤其非法集會、示威衝突現場,大批「黃背心」湧入現場,既增加了個人安全的風險,也阻礙了警方執法,客觀上也不利於採訪工作的順利開展。正如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所表示,修訂定義有助於警員及社會大眾及時有效地辨別真正的傳媒代表,也讓新聞從業者能夠在前線更順利、客觀、高效地進行採訪報道工作。
在穿黃背心的人群中,不少是無證上崗抑或持「證」上崗的假記者。在現場,從喬裝改扮的「港獨」分子,到不諳世事的12歲初中生,再到男扮女裝的「碰瓷者」,濫竽充數的假記者令警方真假難分。此外,不少亂港分子混入記者隊伍,在香港記協的縱容下輕易取得所謂證件,肆無忌憚地築人牆保護暴徒、參與襲警及「私了」市民,行徑極其惡劣。穿上黑衣是暴徒,套上背心是「記者」,記者身份實際成為了一些亂港分子的畫皮。扭轉假記者泛濫的風氣,刻不容緩!
此前,數十名「記者」無視暴徒卻將鏡頭瞄準警察的照片,折射出香港的新聞輿論生態。視角有失偏頗,真相自由裁剪,甚至自編自演、炮製「新聞」,如此「記者」非但不會增加視角、逼近客觀,還會傳播謊言、播撒仇恨。香港社會撕裂、黑暴叢生,擾亂輿論場的假記者難逃其責。更為荒謬的是,一段時間以來,不少打着「監督政府」旗號的香港「記者」卻不受人監督、任意妄為。從這個意義上看,警方此舉將促進傳媒行業的內部整頓,維護記者的尊嚴與榮譽。
規範記者採訪管理,令以「新聞自由」作為反中亂港遮羞布的攬炒派如坐針氈。要看到,假記者干擾了他人的工作及安全,保障假記者的「新聞自由」正是對他人新聞自由的最大戕害。此外,新聞自由的最終目的是維護公共利益,事實跟不上謊言、真理跟不上謬誤,只會損害廣大市民的知情權。整治亂象,新聞自由的根基才會更加堅實。
對參加大型活動的「傳媒代表」的具體人數和採訪區域等進行明確規定,是不少國家的通行做法。在日本,為避免媒體在現場發生混亂,有關機構採取「代表取材」制度,只允許相關媒體派代表參與或者利用郵件進行採訪。回看香港,攬炒派極力鼓吹「警方侵犯新聞自由」,卻無視國際慣例,無視修訂對新聞工作者的依法採訪工作毫無影響的事實,正是因為他們想要沒有約束的新聞自由,想要假借「記者」之名為反中亂港搖旗助威。攬炒派越是否定,越證明其心中有鬼,也越證明清理假記者勢在必行。
是時候對香港假記者泛濫的風氣說「不」了。以此為契機,清除記者隊伍中的害群之馬與魚目混珠,讓更多具有職業操守的記者記錄時代風雲、推動社會進步、守望公平正義,方不負時代瞭望者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