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與發改委、商務部、國資委、銀保監會、外匯局共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通知》),昨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進一步簡化跨境人幣結算流程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五方面:首先,推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一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讓更多優質企業享受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幣金融服務;二是進一步便利貿易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支持境內銀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合作為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外貿綜合服務等市場主體提供跨境人民幣收付服務。三是明確銀行可根據商事制度改革,及時調整業務審核要求,提高跨境人民幣業務的靈活度和便利性。
其次,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流程。一是優化跨境人民幣業務重點監管名單形成機制,提高名單形成機制的科學性和調整的靈活性,支持外貿企業發展。二是支持銀行通過審核電子化單證為企業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簡化業務辦理流程,降低企業腳底成本。三是優化跨國企業集團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安排,允許異地開戶辦理業務。四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對外承包工程類優質企業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便利化試點。
放寬人幣外債戶開戶數量限制
再次,優化跨境人民幣投融資管理。一是放寬部分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使用限制,增加外資企業資金使用的靈活性和自主性,滿足合理的資金管理需求。二是取消非投資類外商投資企業人民幣資本金境內再投資限制。三是取消外商投資相關業務專戶管理要求,便利再投資、股權轉讓、跨境併購等業務開展。四是優化境內企業境外人民幣借款業務管理,放寬人民幣外債戶開戶數量限制,賦予企業賬戶管理自主權,取消簽約幣種須與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一致的要求。五是簡化境內企業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管理。
第四,便利個人經常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一是鼓勵境內銀行在「展業三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新規制定相應的內部風險控制和操作流程,進一步便利個人薪酬等合法合規收入跨境匯款業務政策落地。二是便利港澳居民個人同名匯款業務辦理。明確允許港澳居民可使用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接受港澳同名匯款,以更好地實現與現行賬戶管理規定的銜接,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往來內地生活和工作。同時強調匯入資金使用須符合現行規定,即可用於境內消費性支出,不得購買有價證券、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金融產品,以防範業務風險。
最後,便利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使用。為進一步支持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發揮結算功能,明確允許境外機構從境外同名匯入資金至人民幣賬戶,同時規定從境外匯入的人民幣資金原則上不得購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