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特首林鄭月娥下令撤銷施覺民法官為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有關撤令於9月2日生效,並於今日(18日)正式刊憲。
消息指,特首林鄭月娥較早前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 484 章 ) 第 9(2) 條 ,撤銷施覺民法官較早前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 484 章 ) 第 9(2) 條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委任,由 2020年9月2日起生效。
施覺民法官於2013年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他於1946年在波蘭出生。他在悉尼大學取得文學士及法學士學位。自1980年起,他以大律師身分執業,並於1986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
根本司法機構資料顯示、終審法院現在本地4名非常任法官、包括包致金、陳兆幞、鄧國禎及司徒敬、以及14 名海外非常任法官,當中包括施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