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於內地水域被捕的港人,其中3人在香港涉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原本獲准保釋的3人缺席聆訊。
控方表示,香港警方早前接獲內地通知,3名被告於中國水域被捕,正身處內地。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7日,同時向3人發出通緝令,並撤銷擔保。同案的另外4名被告,仍然還押看管。
12名於內地水域被捕的港人,其中3人在香港涉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原本獲准保釋的3人缺席聆訊。
控方表示,香港警方早前接獲內地通知,3名被告於中國水域被捕,正身處內地。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7日,同時向3人發出通緝令,並撤銷擔保。同案的另外4名被告,仍然還押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