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攬炒之心未死,再有搞事者煽動市民於9月6日在九龍區進行非法集結。警方今日(4日)中午发布公告称,留意到有人於網上號召他人於星期日在九龍區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該活動並沒有獲得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非法集結,均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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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下有關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的規定。
警方指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或受禁的羣組聚集。警方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適時作出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