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港制度非「三權分立」

2020-09-03 16:28
来源:香港商報網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表示,認同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所言,關於「三權分立」的爭拗屬「無謂」。他說,《基本法》沒有寫「三權分立」,回歸前的香港都沒有「三權分立」。他引述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姬鵬飛所言,行政立法關係是「互相制衡,互相配合」,但沒有提「三權分立」。

  於港英時期都沒有

  曾鈺成昨日出席網台節目接受訪問時明言,《基本法》沒有寫「三權分立」,並進一步反問:「回歸前有『三權分立』嗎?」他說,港英時期的香港都沒有「三權分立」,提及早年的立法局大部分議員都由港督委任,而立法局主席更由港督兼任。

  曾鈺成認同行政、立法、司法3機構有互相制衡。他說,香港回歸後,立法會對政府有一定的制衡作用,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若不批准撥款申請,政府難以推動政策;而立法會議員不得兼任官員。他又說,本港的司法機構判案不受干預,這都寫在《基本法》內。

  他引伸道,如果與美國政治制度相比,香港現行的制度不屬「三權分立」,因為立法會沒有全部的立法權力。他以香港國安法為例,稱《基本法》第18條列明全國性法律可列入附件三在香港實施,而立法會無權過問;因此,香港國安法由行政長官簽署及在憲報公布,就可以推行。(記者 林駿強)

[责任编辑: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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