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今年6月在港鐵太子站外塗鴉,今日(3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12個月,另須賠償港鐵1000元清潔費。
75歲男被告劉鐵民,報稱無業。案情指,今年6月1日中午近1時,警方根據旺角警署的監控鏡頭,發現有人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牆寫字,隨即派員到現場調查,發現外牆上被寫上「沉冤待雪」4字,並在附近找到被告,以及檢獲懷疑涉案的筆。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表達對政府不滿而犯案。
另外,被告曾於2014年非法「佔中」後被捕,他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警方及執達吏清場,被判囚4個月,上訴後獲減刑至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