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1日)指,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時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於2011年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以「權力分立(或稱三權)」形容本港法治體制,但相關講義已從教育局網站下架。教育局今日(2日)證實,負責人員年前已將有關電腦簡報從網站中移除。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當年12月舉辦有關研討會,活動對象是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當時陳兆愷使用「基本法、法治與香港的優勢」電腦簡報,重點指出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司法獨立。
發言人指,曾經將簡報上載到相關資源網站, 而不時把舊檔案移除或更新屬於局方的恆常工作。由於簡報已經是多年前資料,負責人員已經移除,但不排除相關連結仍一度殘留在互聯網。
發言人又說,行政長官已清楚指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並按 《基本法》作相關解釋, 教育局局長亦已公開回應,包括清楚指出根據《基本法》,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與上述電腦簡報的重點沒有出入。